关于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8 9:5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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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本年工作即将结束,现将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为学院在编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等次由各部门的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要严格控制“优秀”比例(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0%),考核结果党政领导签名,并加盖支部章和部门章;
四、党政管理、教辅部门、科研院所的科以下人员原则上在所属党总支范围内考核并按“优秀”比例确定等次;
五、见习期人员、新进校不满半年和不在岗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此次考核,当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参加当年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一般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党委任命的副科以上干部(不含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考核由学院党委组织部组织;
七、考核表各部门于2013年12月5日前返回人事处。
年度考核工作是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并能为职务晋升、聘任、奖惩以及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望各部门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
1、《四川音乐学院教师及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2、《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四川音乐学院教师及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统计表》。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