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院(系)、部门:
为借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教育资源,培养我国内紧缺的音乐、美术、舞蹈、 体育等领域专业人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的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32),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俄乌白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访问学者:3-12个月(不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或 15-24个月(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重点选派冰雪运动相关专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费用及预科学习期间的奖学金)。
四、申请条件
1. 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官网尚未发布,可参考《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前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
6. 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体育工作者;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一年级在读,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7.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取得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请在申请时将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8. 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对派出前未达标人员,不予派出。
有关俄语达标方式详情可查看简章附件《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第8项“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说明。
五、选拔推荐流程
1.校内报名初审
请符合条件的师生仔细阅读《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办理流程》(/dz_gjhzjlc/show-773.html),按照初审材料清单下载并填写申请材料,经所在院(系)和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审签后报国合处(校本部外专楼404)备案,校内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推选院系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学校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初审材料列表:
①.教师填写四川音乐学院教师出国(境)进修/工作申请表(附件1),学生填写《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报名初审表(在校本科生适用)(附件4)/四川音乐学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报名初审表(在校研究生适用)(附件5)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校内报名汇总表》(附件6),按顺序审核签字盖章。
※注:所有表格双面打印,填表说明无需打印。
②.《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录入(附件2,此项只发电子版无需打印)
③.教师提交国外学校邀请函(中英文),学生提交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④.外语水平证明(没有的可不提交)
⑤.学生还需提交由教务处签字盖章的入学以来的各学期成绩单。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纸质版报至国际合作交流处(校本部外专楼404办公室,85430297),电子版发至sccmgjc@126.com。
2.网上报名并提交网报材料纸质版
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31日,请符合条件的国内申请人提交校内报名材料的同时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平台”(<—可点击链接打开)进行网上报名,已在海外留学的申请人选择“海外申请人入口”报名,(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报名成功后,申请人还需向国合处提交网上报名上传的全套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见附件7提交材料说明),纸质申请材料须为A4规格单面打印(复印),全套纸质申请材料使用长尾夹固定,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或回形针固定。
3.将材料提交给省教育厅或驻外大使馆教育组
申请该项目的国内申请人的受理单位为省教育厅,海外申请人受理单位为驻外大使馆教育组。项目申请截止以后,受理单位对通过纸质材料合规性审查和推荐单位资质审核的申请进行网上接收,并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只对申请人年龄、学历、邀请信等硬性条件进行审核,不对申请人水平进行评价)。符合项目选派条件的申请人由受理单位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符合项目选派条件的申请人作淘汰处理。
4. 申请人应单独提交的电子资料
(1)内容:理论类专业申请人可提供著作、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的扫描件;实践类专业申请人可提供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作品或作品片段的照片或视频。
(2)格式要求:仅提供一个多媒体文件。文件应可通过Adobe Acrobat、Windows图片和传真查看器、暴风影音及微软Office办公软件打开或播放。建议使用PDF、JPG或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M。
(3)提交方式:以电子邮件附件(只接受一般附件,不接受超大附件)的形式发送至ouyafei4@csc.edu.cn。邮件标题应为 “提交作品材料:CSC学号+受理机构+姓名”,附件命名为“CSC学号+姓名+留学专业”,邮件正文中应写明:
a.CSC学号
b.申请人姓名
c.受理单位
d.申请留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示例:050402音乐学,小提琴演奏)
(4)提交作品材料时必须提供CSC学号。CSC学号是申请表右上方的十二位代码,如202112340001,一般在提交申请表后一周内生成,可在信息平台上查看。
六、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5月份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 http://apply.csc.edu.cn 查询。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
七、语言培训
录取人员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为达标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6-8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八、派出及管理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 、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录取后网上信息平台电子签约)和《四川音乐学院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承诺书》(国合处领取),填写并交相关部门审签《四川音乐学院公派出国人员备案表》(国合处领取),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九、回国管理
学生学籍已不再我校的公派留学人员无须回校报到,我校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期满后需及时到人事处和国合处报到,提交回国总结、汇报演出/讲座计划。
十、咨询方式
学校国合处
联系人:伍老师 028-85430297 电子邮箱:ghc@sccm.edu.cn
地址:校本部外专楼404
留基委项目组
联系人:刘松、黄玥玢 联系电话:010-6603559/3933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 ouyafei4@csc.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2年2月28日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02
传真:028-854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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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0500
电话:028-89390026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资州大道777号
电话:028-83436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