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管理流程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1〕237号)为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是文化和旅游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四川省二级管理部门为文化和旅游厅,以下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管理流程。
一、申报
每年1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项目申报公告,上半年申报时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yskx.mct.gov.cn/index?url=http://yskx.mct.gov.c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按照省文旅厅限额申报的要求,由校内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上报。纸质版材料需按照每年校内通知要求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教学楼204办)。
二、立项
下半年,对全国申报项目分类登记、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公布,发出立项通知书,批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人填报并在规定时限内寄出回执确认,拨付项目经费。
三、经费使用须知
上级拨付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行,学校配套经费按《四川音乐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实行。
四、结项须知
项目鉴定结项的审批工作于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批集中办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手续施行网上办理,登录管理平台在线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