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鉴定结项工作,现将项目鉴定结项工作作以下说明:
一、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别和成果形式提交相应鉴定结项材料。鉴定结项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原则上不接收个人报送办理。
(一)年度项目、基地项目及专项项目
1.专著类
① 《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报送清单》(附件1),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1份,并加盖单位鲜章。
② 《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2)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1份存档1份。
③ 书稿形式专著4份,匿名,A4纸双面打印,胶装。交3份,存档1份。需制作封面,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时间。
④ 成果简介2份,交1份存档1份。
⑤ 成果查重报告1份,查重率不能超过15%。
⑥ 财务明细账目1份。
⑦ 责任承诺书。
2. 研究报告类
① 《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报送清单》(附件1),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1份,并加盖单位鲜章。
② 《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2)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1份存档1份。
③ 研究报告4份,匿名,A4纸双面打印,胶装。交3份,存档1份。需制作封面,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时间。
④ 成果简介2份,交1份存档1份。
⑤ 成果查重报告1份,查重率不能超过15%。
⑥ 财务明细账目1份。
⑦ 责任承诺书。
3. 论文类
① 《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报送清单》(附件1),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1份,单位盖章。
② 《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2)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1份存档1份。
③ 论文4份,匿名,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3份,存档1份。需制作封面,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时间。
④ 成果简介2份,交1份存档1份。
⑤ 成果查重报告1份,查重率不能超过15%。
⑥ 财务明细账目1份。
⑦ 责任承诺书。
(二)后期资助项目
① 《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报送清单》(附件1),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1份,单位盖章。
② 《省社科规划研究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3)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③ 出版后的专著4份。交3份,存档1份。
④ 成果简介1份。需制作封面,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时间。
⑤ 财务明细账目1份。
⑥ 责任承诺书1份。
(三)科普项目
① 《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报送清单》(附件1),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1份,单位盖章。
② 《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4)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1份存档1份。
③ 书稿形式专著4份,匿名,A4纸双面打印,胶装。交3份,存档1份。需制作封面,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时间。
④ 成果简介2份,交1份存档1份。
⑤ 成果查重报告1份,查重率不能超过15%。
⑥ 财务明细账目1份。
⑦ 责任承诺书1份。
二、其他事项
(一)项目最终成果形式须与立项时计划的成果形式保持一致。
(二)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项目名称等,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填写《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送规划办,经同意后方可变更。项目名称变更、课题参与人变更属于项目中期管理工作,须在提交鉴定结项材料前完成。已申请变更并经批准同意的,提交鉴定结项材料时,应同时提交规划办批复同意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
(三)未按期提交结项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四)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材料提交前的审核工作,确保项目鉴定结项有关信息准确无误。若材料不齐、信息不准,不予接收。
省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由省规划办负责解释。
附件:1.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报送清单
2.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3.省社科规划研究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4.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5.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