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了,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现将这三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三类项目只能选择其一进行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二、申报办法
1.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等相关材料,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申报者须在此之前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提交。逾期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共涉及三类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原文通知。
1. 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与副高、正高职称人员需申报。
2. 凡符合青年项目条件的人员均需申报青年项目,请勿申报其他类型项目。
重要说明:此次申报校内不限项,欢迎各系院、各研究机构、各行政部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申报。
咨询电话:028-85430294 黄慧琳、朱婷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4: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附件5: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附件包
附件6: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