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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议

发布日期:2021/4/26 9:11:16     作者:院办秘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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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议

 

2021年4月23日上午,院长刘立云主持召开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第4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了有关事项。会议传达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研究讨论了学生处提交的《关于审议参加央视“2021年五四青年节特别节目”录制的请示》。

会议认为:“2021年五四青年节特别节目”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指导,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承办。按中央电视台要求,学校将承担晚会中毕业题材类大型情景表演唱节目——《启程》的创编和表演,该节目原创性较强,能够较好反映学校青年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提升学校对外影响力。

会议议定:同意学生处提交的《关于审议参加央视2021年五四青年节特别节目”录制的请示》。会议要求:学生处要组织好创编和参演工作,节目编排和演员推选由戏剧学院完成,节目的音乐编创由流行音乐学院完成;要切实做好参演师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会议研究讨论了人事处提交的《关于审议音乐教育学院设立管乐与乐队训练教研室的请示》。

会议认为:管乐与乐队训练(原管乐教育)专业成立教研室,有利于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会议议定:同意人事处提交的《关于审议音乐教育学院设立管乐与乐队训练教研室的请示》。

会议要求:人事处要做好机构设置后续工作,及时与音教学院将人员配备到位,确保管乐与乐队训练教研室高效有序运行。

三、会议研究讨论了招生处提交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的请示》。

会议认为:招生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制定了《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遵循了“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录取计划、招生规则等作出了调整,是适应当前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形势的需要。

会议提出:原则同意招生处提交的《四川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会议要求:招生处要按照本次会议讨论意见,做好《招生章程》的修改完善,并尽快发布实施;要有效应对学校当前招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做好2021年本科招生的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招生任务。

四、研究《关于修订<四川音乐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研究讨论了科研处提交的《关于修订<四川音乐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认为:科研处根据国家、省上相关规定,参考相关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落实横向经费使用自主权,激发学校科研人才的积极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更好地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研究《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章程(修订稿)>的请示》

会议研究讨论了发展规划处提交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章程(修订稿)>的请示》。

会议认为: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依据教育厅相关参考模板和《四川省公办高等学校章程(范本)》,发展规划处通过征求学校主要领导和各部门、系(院)的意见,修订了《四川音乐学院章程(修订稿)》,符合当前学校发展实际。

会议提出:原则同意发展规划处修订的《四川音乐学院章程(修订稿)》。会议要求:发展规划处要按照本次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做好《章程》的修改完善,待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尽快上报省教育厅并颁布实施;要推动学校严格按《章程》办学治校,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六、研究《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与新华网共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项目的请示》

会议研究讨论了教务处提交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与新华网共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项目的请示》。

会议认为:学校与新华网共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通过高起点启动、高水平推进,有利于形成国家级理论成果和教学成果、建设国家级名师团队、构建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助力学校成为国内艺术类课程思政先行校,扩大学校在全国的影响力。会议提出:原则同意教务处提交的《关于审议四川音乐学院与新华网共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项目的请示》。

会议要求:教务处要按照本次会议讨论意见,做好该项目《实施意见》《合作协议》的修改完善,待党委会审定后,做好项目实施;要高标准与新华网共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其作用,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更上新台阶。

七、审议《关于与人民音乐出版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请示》会议研究讨论了院办提交的《关于与人民音乐出版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请示》。

会议认为:人民音乐出版社作为国内最权威的音乐出版机构,拥有雄厚的音乐出版文化底蕴和专业的音乐出版编辑人才队伍,学校与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图书出版、电子音像制品出版、数字化出版、社会化教育培训、演出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有利于共同打造为人民服务的音乐文化、音乐创作、音乐教育、音乐生活。会议议定:同意院办提交的《关于与人民音乐出版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的请示》。

会议要求:院办要做好与人民音乐出版社的沟通衔接,根据前期初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各项合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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