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关于开展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职能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省文联决定在本年度开展第十届四川省巴蜀文艺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作品是戏剧、电影、音乐、美术、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书法、杂技、电视、文艺评论12个文艺门类的原创作品,全省共评选出60件获奖作品,各门类5个。并于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之间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平台首次发表、出版、展览、演出、播映过。
二、申报形式:
提高核心竞争力突出专业特色,体现川音实力、川音水平,以院系为单位收集后统一报送艺术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省文联(申报主体为四川音乐学院或个人,其中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
三、参评资料
(一)纸质材料
1.填写参评《申报表》(附件1)使用A4纸打印,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一式三份。
2.参评作品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平台出版、发表、展览、演出、播映过的证明材料。
3.《参评声明及授权书》由报送单位或本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二)电子资料
每部参评作品需单独提供U盘或移动硬盘,内含所有电子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请参考:参评类别+《作品名称》+报送单位/个人。
1.参评作品《申报表》,word格式版本、pdf格式版本各一份。
2.参评作品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平台发表、出版、展览、演出、播映过的证明材料。
3.由报送单位或本人签字盖章的《参评声明及授权书》。
4.作品相关材料
(1)展演类、演播类作品
作品正式展演展播的视频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
展演展播的剧照、海报或节目单5张(JPG格式,每张大小不低于1MB)。
(2)音乐类作品
音乐作品音频MP3或WAV格式。
歌剧、音乐剧视频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
PDF格式曲谱10份(简谱或五线谱,其中7份隐去生产单位名称、词曲作者、演唱者等信息)。
(3)展陈类作品
作品图片JPG格式,大小不低于2MB。作品进入终评后,作者需提供展陈作品原件或原件复制件(评选结束后退还)。
(三)著作、文章类
报送著作需提供正式发行的书籍5部(册);报送文章需提供发表原件1份(刊物带封面、目录页、本人文章3522集团的新网站,报纸带报头、本人文章页)。
四、联系方式:
参评作品相关材料应在2022年7月10日前报艺术处创作科(本部教学楼207室)
卢士鹏、刘微 85430310
艺术处
2022年6月27日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02
传真:028-85430722
地址:3522集团的新网站
邮编:610500
电话:028-89390026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资州大道777号
电话:028-83436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