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评选条件、评选规定和评选程序,经个人申请,年级辅导员推荐,传媒学院资助认定工作组审核,拟评定胡译丹同学为专项补助学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5月7日—2019年5月9日 如有异议者,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的形式向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旭 电话:13880456118 传媒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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