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声乐教研室关于学习“四川音乐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音乐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四川音乐学院课堂教学细则”、“四川音乐学院关于课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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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4/19 11:58:00
2017年4月18日,继续教育学院声乐教研室在新都校区二教812琴房学习了四川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川音乐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四川音乐学院课堂教学细则”、“四川音乐学院关于课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会议上,由教研室主任吴静副教授宣读了上述几份文件的内容,教研室全体教师认真聆听了吴主任的的宣读,认真学习教学工作工作规程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备课、课堂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考试管理、教学研究、教学工作评价、教学组织与领导”,吴主任还在会议上强调:由于专科部毕业没有论文,成教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规范。会议还学习了课时费的管理实施细则,学习了在读研究生关于课时量每周不能超过8节课时,以及在职的老师每周的课时量上限等。会议还深入学习了四川音乐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吴主任还要求了全体教师严格遵守学校文件精神,有什么课堂及时向领导汇报,会议后,老师们还讨论关于文件精神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