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歌舞剧院2017年歌剧团独唱演员公开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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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6/21 15:10:00
广东歌舞剧院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的国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7月的华南文工团。剧院设有舞剧团、歌剧团、舞台制作中心、创作部、演出部、业务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六十多年以来,广东歌舞剧院人才辈出,名作荟萃。
广东歌舞剧院作为华南最具实力的艺术院团之一,云集了国内在舞蹈、声乐、舞台设计制作等艺术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顶尖人才,同时还长期担负着广东省重要对外文化交流的任务,在国内外有着良好的声誉和重大影响力。
现我院歌剧团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独唱演员多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歌剧团独唱演员,美声、民族、流行专业。
三、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良好,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条件良好。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生须为国外(教育部认可)正规音乐学院毕业。
3、年龄在35岁以下(特优者可放宽年龄限制)。
四、考试要求。
1、初试。以邮寄文字及影音资料的方式进行初试。
2、复试。现场演唱三首不同风格歌曲,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考生要求必须含有一首咏叹调。
五、初试邮寄资料要求。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个人生活照及艺术照两张以上。
4、个人三首不同风格的歌曲演唱视频。
5、以上各类资料请以电子版或扫描件附光盘或U盘一起邮寄。
六、考试时间。
1、初试邮寄资料接收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
2、复试时间将有专人以电话方式通知。
七、邮寄地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1229号广东演艺中心综合楼10楼业务部
联系方式:020-87047610
八、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交个人资料,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筛选简历及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我们将在2017年7月15日前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复试时间,请保持通信畅通。
3、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和资料保密,所有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