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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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9/29 16:29:0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结合我校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是黑龙江省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政府的差额事业单位,坐落于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
学校共有教职工314人,专任教师228人;占地2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25亿元,藏书50.75万册。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师范类、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学校办学分为高中起点三年制、初中起点五年制两个层次,师范类专业14个,非师范专业20个,在校生近50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紧缺、急需专业采取考察方式招聘),择优录用与宁缺勿低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9人。(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声乐教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音乐学或音乐与舞蹈学(声乐演唱方向)
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所学专业与我校拟招聘专业一致;
4、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以及较强的文字表达及综合能力;
5、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舞蹈岗位年龄需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报考不予受理:
(1)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5)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且试用期未满的人员;(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考试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月13日。
地点: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一楼人事处)。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携带相关材料,到招聘现场直接报名。学校招聘办公室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学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审定。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等。
(4)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按3:1的比例报名,达不到者可根据实际需要,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比例。
4、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电子版1寸免冠照片,用“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至邮箱:qszrsc@163.com;
(5)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报考陶瓷设计与工艺岗位需提供在校学习期间学业成绩单;
(7)获奖励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考试及考察程序
1.考试
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外的招聘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含政策加分)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二者折合后之和为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40%+试讲成绩*60%,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方式:标准化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申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试书目报名结束后公布)。考试时间为90分钟。
②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试讲人选。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网站(www.qqhrtc.com)查询。
(2)试讲
主要进行教师素质及能力测试。对应聘人员的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其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等,试讲时间为15分钟。
①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教材。在公布进入试讲人员名单的同时公布试讲教材名称。
试讲当天,按照相同的时间间隔应聘者随机抽取章节确定为试讲内容。参加试讲人员按照抽签顺序进行试讲。
②试讲顺序:考生采取两次抽签的方式决定试讲顺序,依次进行试讲。
③试讲打分:设试讲考试组,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聘用。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考试成绩并列优先聘用顺序依次为符合黑政发[2009]30号者、有工作经验者、试讲成绩高者。
2.考察
陶瓷设计与工艺岗位采取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分为业绩考察和试讲考察两部分。
(1)业绩考察。
考察应聘人员的高考考试成绩、在校学习期间操行表现、专业课学习成绩、参加实习实训情况、获得奖学金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毕业设计及专业受表彰情况等相关材料。
(2)试讲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等。
根据两项考察的综合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下具有陶瓷艺术设计专业研究生或相关的美术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优先。
考察通过者按招聘岗位数额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
(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考核即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在考核与体检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空出的岗位按照合格线以上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聘用,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试讲、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招聘办公室咨询电话:0452-2289108。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负责解释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