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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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0/12 16:09:00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以下简称“燕山学院”、“学院”)是于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是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财经类院校。学院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南侧,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设有会计系、工商管理系、金融系、国际贸易系、信息管理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等6个系,12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生6900余人。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为基础,以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根本的办学指导思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基础扎实、适用面较宽,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技能型人才。学院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深入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探索,全面实施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现有五门省级精品课程和一个省级特色专业。据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2014年以来,燕山学院连续4次名列山东省独立学院排行榜第1位。
学院是全国财经独立学院专业协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先后获得了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KAB创业教育基地、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学院总体发展目标是:把燕山学院建成一所规模适当、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独立学院。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类别
辅导员 1 艺术类(音乐、舞蹈等相关专业)
5 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哲学、政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学历
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及以上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综合素质全面,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受任何处分。
(五)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者,应于2017年10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起至10月15日止。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4.材料提交:请于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燕山学院专设邮箱hexieyanshan2005@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导员+姓名”,提交具体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等方面情况);
(2)《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扫描件;
(3)个人身份证、历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扫描件;
(4)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扫描件。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保持通畅。
(二)资格审查
1.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一周后在燕山学院网站主页公布,不再电话通知,敬请留意。
2.报名人员报到时须提交所有应聘材料原件进行资格确认,未能如实提供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削减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二)考试及成绩折算办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分值均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与能力。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试综合总分以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其中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三)时间安排
1.报到、笔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将于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时公布。
2.成绩公布时间: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燕山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审核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分不同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综合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若考试综合总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根据燕山学院要求到指定医院按《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将按考试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学院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体检或审核不合格的,将按考试综合总分依次递补。
(三)根据考试综合总分、体检及考核结果报学院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燕山学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合格者由燕山学院与之签订3年期限的首次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则解除临时聘用合同。
(四)如有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考试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
六、应聘咨询
联系人:燕山学院张老师、蔡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707257、0531-89707269
专设邮箱:hexieyanshan2005@163.com
官方网站:http://ys.sdufe.edu.cn/
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大学路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