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艺术学院关于2024年春季教材使用的
公示
根据《四川音乐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川音院〔2022〕50号)文件精神,现将拟自选教材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 年 6 月 18 日 至 20 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自选教材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映。
电话: 028 85367156
附件5:四川音乐学院2024 —2025学年度春季学期教材选用汇总表
实验艺术学院
2024 年 6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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