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工会关于征集新创工人歌曲、摄影作品、专题文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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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4/25 10:38:00
全院教职员工:
根据省教科文卫工会文件精神院工会将在全院开展征集新创工人歌曲、摄影作品、专题文章活动,希望全院教职工发挥音乐艺术院校专业优势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创工人歌曲: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应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创作的工人歌曲。
2、作品应以歌颂祖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抒发工人阶级热爱祖国、热爱党的炽热情怀,展现工人阶级的主力军风采,弘扬劳动光荣、人才宝贵、知识崇高、创造伟大的时代精神,反映工人阶级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勤劳勇敢、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广大职工群众多姿多彩的火热生活为主要内容。
3、作品可以为合唱、齐唱、重唱、独唱等各种演唱形式,艺术歌曲、民族歌曲、通俗歌曲、队列歌曲等均可,鼓励创作旋律优美、朗朗上口、便于传唱的作品。
(二)、报送要求
1、每个作品需报送A4纸打印的歌篇20份,并于歌篇右下角注明作者的姓名、职业、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CD盘2张,在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作者。
2、报送作品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30日,请于2007年6月20日以前将作品交院工会办公室。
3、全国总工会拥有对报送作品的使用权和出版权。
4、作品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还将选出部分优秀作品编辑成册并制作光盘,向全国推荐。
二、《知识女性风采》征稿启事
1、活动时间:2007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20日,中国妇女报每周五第一版(彩版)刊出专栏。
2、来稿要求:数码、传统相机拍摄的彩色照片均可。传统照片应6—8英寸,不得装裱。数码照片尽量采用500万像素以上相机。均应配500字以内图片说明。
3、图片内容:反映教科文卫体等社会各界知识女性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取得的突出成就(个人或集体尽可能是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反映教科文卫体工会女职工组织在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素质提升、爱心帮困等工作中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集体和个人。图片要注重抓拍,展现人物在工作生活中精神面貌的瞬间。
4、传稿方式:照片和稿件通过电子邮箱传送给:fnbzsnx@126.com,也可邮寄给中国妇女报《知识女性风采栏目》刘国华同志收,邮编:100009、地址:北京地安门西大街103号、电话:66163215、66166311—1010(刘国华、马俊民)
5、比赛设奖: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10个,奖金500元。凡参赛入选者均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参赛纪念奖。
6、投稿时请注明被宣传者、推荐单位工会、作者详细的单位名称、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三、《寻找“时代新女性”活动》征文启事
征文主要话题:
1、谈对时代新女性的看法。
2、讲述你成长的心路历程。
3、认为爱情会给一个女人带来什么?爱情应该有什么样的内涵?你在寻找人生伴侣时,想找个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
4、你对“贤妻良母”的看法?你认为一个现代型的妻子和母亲应该如何活出自己?你和丈夫对孩子的教育平时最主要的方式是什么?你认为科学吗?
5、您遭受过性别歧视吗?怎样看待这样的传统文化观念,谈谈你对和谐社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愿景。
6、谈对结婚离婚的看法,家庭和谐对女性、男性、孩子的影响。
投稿须知
1、必须紧扣寻找“时代新女性”主题写作,除诗歌外其他文体均可。严禁一稿多投(编者收到稿3个月未采用,可另投),稿件字数在3—5千字。
2、实名投稿。参加征文者必须提供:主人翁和作者的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党派及主要业绩等个人简介;推荐单位、工会、推荐人和本人、作者的联系方式。如用笔名,请在落款时注明。
3、写人物的稿件必须确保事迹真实,严禁虚构和抄袭。
4、活动征文时间:2007年1月至9月底。活动征文将评出百名优秀时代女性,寻找“时代新女性”优秀作者、优秀组织、优秀组织者和优秀支持者奖若干名。
5、活动征文联系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科技园209室,邮编:100037。联系人:首都师范大学中国女性文化研究中心,电话:010—68980406(可电传)689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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