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历和跨专业(非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加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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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4/8 12:10:00
根据教育部(2007)17号文件要求:“对同等学力考生除严加复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及我院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凡以同等学力或非音乐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学专业;以同等学力或非美术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符合加试条件者方可参加加试。
一、加试条件:
须达到教育部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单科成绩(政治41分,外语41分)和总分成绩(310分:含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要求,音乐学各专业方向业务课二须达120分(含120分)以上;美术学各专业方向初试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两科平均成绩须达120分(含120分)以上。
二、加试时间、科目、地点:
1、美术学各专业方向加试时间定于2008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加试科目:造型基础;下午1:30—4:30加试科目:色彩基础。加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成都美术学院第五教学楼A514教室。
2、音乐学各专业方向加试时间定于2008年4月17日上午9:00开考【先考练耳(听力测试)(笔试),再考视唱(面试)】;下午2:00—5:00加试科目: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加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院本部琴房大楼12楼大教室。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三、各专业方向加试考生名单:
音乐学:李潘、杨嘉旋、肖宇、陈烈刚
美术学:胥瑾、邓莉、周磊、刘珍、王艳、符颖
四、注意事项:
1、美术学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于2008年4月14日下午3:00—5:00到招办办理加试准考证并交纳加试费。
2、参加美术学各专业方向加试的考生自备绘画工具。
3、音乐学各专业方向的考生于2008年4月16日下午3:00—5:00到招办办理加试准考证并交纳加试费。
4、凡参加专业加试的考生须持加试专业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
5、参加专业加试的考生,往届生必须带上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上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6、美术学各专业方向专业加试成绩于2008年4月16日上午告知(合格者方可参加当日的体检和4月17日的专业复试)。
音乐学各专业方向专业加试成绩于2008年4月18日下午告知(合格者方可参加19日的体检和4月20日的专业复试)。
7、凡未按要求参加专业加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