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校徽方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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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4/3/5 17:27:00
为庆祝四川音乐学院建院65周年,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音乐学院校徽方案。
一、方案设计要求
1、能够准确体现四川音乐学院的办学历史及特色
2、设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建院年份:1939
(2)学院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3)学院的英文名称“SICHU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3、设计方案所涉及的字体、字号可自定。
二、投稿要求
1、截止日期:2004年8月1日(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2、来稿请交(邮寄)至 四川音乐学院党委宣传部
电话:028-85430204 邮编:610021
联系人:雍老师 邓老师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备底稿
4、方案的印制纸张和质量作者自定
5、允许投多个设计方案
6、因作品抄袭、侵权或一稿多投引起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7、来稿应对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8、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及作者的详细联系地址及方式,并交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允许代投稿件,代投人也应注明自己的姓名及联系地址和方式,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9、学院详细情况及评审情况请注意浏览学院网站
三、评审程序
1、8月1日~9月1日,学院将所有作品收集整理,并成立“四川音乐学院校徽征集工作评审小组”开展初评和复评工作。
2、9月1日~9月15日,进行初评,选出优秀作品20件。
3、9月1日~9月30日,进行复评,根据初评作品的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4、10月1日,在学院网站公布获奖作品。
四、作品奖励办法
1、获奖作者的投稿方案不论是否被采用或部分采用,均按本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2、发给获奖作者证书
3、发给获奖作者奖金(人民币),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4、对进入初评的投稿人,学院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
五、校徽一经确定为四川音乐学院的形象标识,其所有权、使用范围均由四川音乐学院享有、确定。
四川音乐学院
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