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学期校本部和新都校区教学与工作时间调整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4/9/8 11:29:00
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从2004年9月6日起,执行新的教学与工作时间,请各系、各部门严格遵守执行。
一、校本部教学(上课)时间调整(试行)
上午
第一节 08:30————09:15
第二节 09:25————10:10
第三节 10:20————11:05
第四节 11:15————12:00
下午
第五节 14:30————15:15
第六节 15:25————16:10
第七节 16:20————17:05
第八节 17:15————18:00
晚间
第九节 19:00————19:45
第十节 19:55————20:40
新校区教学时间
上午
第一节、第二节 09:00————10:30
第三节、第四节 10:40————12:10
下午
第五节、第六节 13:50————15:20
第七节、第八节 15:30————17:00
二、各部门上午工作时间为0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为14:30起
院 办
200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