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系研究生主科课程毕业考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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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9/7/2 11:16:00
根据作曲系新制定的各专业研究生主科教学大纲, 主科课程毕业考试成绩将改变以往由各主科老师独立评分的方式,由本系教授及教研室主任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分。
1.各专业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日期以前按教学大纲要求将所有相关资料提交作曲系办公室(均需提交原创声明)。
2.由各主科老师将学生入校以来的学习情况向评审委员会作简短的介绍。
3.评审委员会就本届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作评议。
4.评审委员会各委员独自给出学生成绩(要求签字)。
5.工作人员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的平均分计算出最终成绩为学生的毕业成绩。
① 作曲专业
•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1.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5000字(不含谱例及照片),并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研究深度和自己的学术观点;
2.第二学年下学期6月20日前将自己拟定的论文开题报告上报系办。如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必须于当年9月10号前将新开题报告提交系办再行审核;
3.第三学年下学期5月15日前按规定将论文完成稿及复印件交系办;
4.5月下旬—6月上旬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前按规定将论文提要及复印件交系办;
5.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深度及答辩情况分别评定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的毕业论文成绩;
6.凡未按照上述1、2、3项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推迟论文答辩时间并作延期毕业处理。
•毕业作品基本要求:
1.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作品均可作为毕业作品提交,须包含一部中型结构的作品(长度不少于8分钟),一部大型结构作品(长度不少于15分钟),体裁、形式不限,力争演奏其中的一部作品;
2.第三学年下学期5月15日前按规定两部作品及复印件交系办;
3.5月下旬—6月上旬由专家组集体评阅或审听评定毕业成绩;
4.凡未按照上述1、2项要求执行的学生,将作延期毕业处理。
考试方式及评分办法:
毕业考试由系办将学生提交的考试作品登记编号,作曲教研室组织担任研究生主科教学的教师据此各自按百分制打分,最后的平均分数占70%,毕业论文分数占30%。
②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1.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0000字(不含谱例及照片),并应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研究深度和自己的学术观点;
2.第二学年下学期6月20日前将自己拟定的论文开题报告上报系办。如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必须于当年9月10号前将新开题报告提交系办再行审核;
3.第三学年下学期5月15日前按规定将论文完成稿及复印件交系办;
4.第三学年下学期5月下旬—6月上旬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前按规定将论文提要及复印件交系办;
5.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深度及答辩情况分别评定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的毕业论文成绩;
6.凡未按照上述1、2、3项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推迟论文答辩时间并作延期毕业处理;
7.毕业作品一部及学年论文。
考试方式及评分办法:
毕业考试由系办将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与作品登记编号,作曲理论教研室组织担任研究生主科教学的教师据此各自按百分制打分,毕业论文分数占70%,作品及学年论文平均分数占30%。
③ 视唱练耳专业
•毕业论文一篇
1.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5000字(不含谱例及照片),并应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研究深度和自己的学术观点;
2.第二学年下学期6月20日前将自己拟定的论文开题报告上报系办。如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必须于当年9月10号前将新开题报告提交系办再行审核;
3.第三学年下学期5月15日前按规定将论文完成稿及复印件交系办;
4.第三学年下学期5月下旬—6月上旬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前按规定将论文提要及复印件交系办;
5.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深度及答辩情况分别评定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的毕业论文成绩;
6.凡未按照上述1、2、3项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推迟论文答辩时间并作延期毕业处理。
•专业考试
A.视唱部分
1.准确地、富有乐感地挥拍视唱、移调弹唱、伴奏视唱较难的单声部曲调,弹唱复调性四声部乐曲。
2.视谱即唱和视谱即移调弹唱变换谱表的单声部乐曲、视谱即弹唱和声性四声部乐曲。
3.视谱即伴奏视唱高级程度的单声部乐曲。
4.移调背唱与听写难度相当的和弦序进。
5.听觉分析大型作品的各音乐要素。
B.听写部分
1.听写复杂节奏、泛调性及无调性的单声部乐曲。
2.听写复调性三声部乐曲,带简单伴奏织体的单声部乐曲。
3.旋律华彩的和弦序进,调式和声序进。
考试方式及评分办法:
毕业考试由系办将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与作品登记编号,基础乐科教研室组织担任研究生主科教学的教师据此各自按百分制打分,专业考试分数占70%,毕业论文分数占30%。
④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
•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1.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0000字(不含谱例及照片),并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研究深度和自己的学术观点;
2.第二学年下学期6月20日前将自己拟定的论文开题报告上报系办。如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必须于当年9月10号前将新开题报告提交系办再行审核;
3.第三学年下学期5月15日前按规定将论文完成稿及复印件交系办;
4.每年5月下旬—6月上旬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前按规定将论文提要及复印件交系办;
5.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深度及答辩情况分别评定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的毕业论文成绩
6 凡未按照上述1、2、3项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推迟论文答辩时间并作延期毕业处理
•毕业作品基本要求:
1.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作品均可作为毕业作品提交,体裁、形式不限;
2.第三学年下学期5月15日前按规定将作品及复印件交系办;
3.5月下旬—6月上旬由专家组集体评阅或审听评定毕业成绩;
4.凡未按照上述1、2项要求执行的学生,将作延期毕业处理。
考试方式及评分办法:
毕业考试由系办将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与作品登记编号,录音艺术教研室组织担任研究生主科教学的教师据此各自按百分制打分,毕业论文分数占80%,作品平均分数占20%。
⑤指挥专业
•毕业论文基本要求:
1.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5000字(不含谱例及照片),并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研究深度和自己的学术观点;
2.第二学年下学期6月20日前将自己拟定的论文开题报告上报系办。如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必须于当年9月10号前将新开题报告提交系办再行审核;
3.第三学年下学期5月15日前按规定将论文完成稿及复印件交系办;
4.第三学年下学期5月下旬—6月上旬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前按规定将论文提要及复印件交系办;
5 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深度及答辩情况分别评定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的毕业论文成绩;
6.凡未按照上述1、2、3项要求执行的学生,将推迟论文答辩时间并作延期毕业处理。
• 毕业音乐会基本要求:
以双钢琴作为音乐会的主要形式,在有经费的前提下可与管弦乐团或合唱团合作。音乐会根据情况灵活处理,曲目包括合唱套曲、交响乐、歌剧等。时间45分钟以上。
考试方式及评分办法:
毕业考试由系办将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与作品登记编号,指挥教研室组织担任研究生主科教学的教师据毕业音乐会各自按百分制打分,专业考试分数占70%,毕业论文分数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