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大提琴原创作品比赛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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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1/24 19:40:00
2010年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大提琴原创作品比赛
世博会,2010年将在上海举行。上海,既是中国的金融中心,也是一座具有深厚音乐文化底蕴的国际大都市。而以“力推新人新作”为特色、并具有近五十年历史的“上海之春”音乐节,则是上海每年度上半年最重要的音乐盛事。为了迎接明年的世博盛会,“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组委会将首次举办大提琴原创作品比赛。
举办“2010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大提琴原创作品比赛”,其宗旨是在传承和发扬中国近现代优秀大提琴作品的基础上,进一步繁荣和促进中国当代的大提琴音乐创作。希望通过此次比赛,选拔出一批既保持中国音乐特色、又融合世界现当代创作技法,兼具可听性、创新性、艺术性的优秀大提琴原创作品。
主办单位
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组委会
承办
上海音乐家协会,上海音乐学院
协办
上海音乐家协会大提琴专业委员会,上海音乐出版社
赞助
上海麒佑实业有限公司
比赛艺术顾问(按姓氏字母排列)
敖昌群 陈钢 陈燮阳 郭文景 华天礽 陆在易 桑桐
司徒志文 王西麟 徐孟东 杨燕迪 叶小钢 俞明青 朱践耳
比赛组委会
主任: 陆在易 (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上海音乐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徐孟东 (上海音乐学院常务副院长、上海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余震 (上海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陈于宁 (上海麒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敏 (上海音协大提琴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
组委会成员 : 郭强辉 唐进发、刘大海、熊照 杨政
总策划 : 曹敏 (上海音乐学院大提琴教授)
参赛范围及作品
本届比赛对参赛者无年龄限制。
国内各音乐艺术院校教师、学生,及其他作曲人士均可参加。
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改编作品不在参赛范围内。
参赛作品须为2000年以后的原创大提琴作品(包括公演或公开出版过的作品)。
作品的时间长度在6-10分钟左右,一律为钢琴伴奏或无伴奏作品。
报名及比赛方式
1 填写报名表(见附页) 随同报名表请附以下材料:
2 近期报名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本人简历一份(不超过200字数)
5 参赛者需提供完整的作品乐谱3份,以A4尺寸打印,除一份署名外,其他2份乐谱请勿出现作者姓名及与乐曲无关的其他符号。
6 参赛作品的音响资料一份。本次比赛仅接受 CD,请在CD盘上用水笔标明作者名字、参赛作品名称、演奏长度(请勿用标签纸标明粘贴)。
7 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一首作品(请勿将现钞随信件邮寄)
来稿和资料请在信封上注明:“2010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大提琴原创作品比赛”字样,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将所有参赛材料提交以下地址:(报名费请通过邮局汇寄)
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上海音乐家协会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5036 联系人:邹佳青
Email: shanghaiyinxie@163.com
报名时间截止日
2010年3月5日 (以上海收到邮戳为准)
评选办法与时间
组委会将邀请国内著名作曲家、指挥家、音乐评论家、大提琴家组成评委团,于2010年3月下旬,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评委团对比赛的评定将为本比赛最终决定。
比赛结果将公布于上海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 www.shmusic.org
获奖等次与奖金
一等奖2名 各¥ 20,000
二等奖3名 各¥ 10,000
三等奖3名 各¥ 5,000
获奖作品音乐会及宣传推广
获奖作品将在2010年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中对外公演。比赛组委会将对本次大赛作专题性宣传推广活动,并邀请国内青年大提琴家演奏获奖作品(比赛作品获奖者亦可与组委会商量其本人作品的演奏者)。对在本次大赛中获奖的优秀新作品,组委会将予以出版乐谱。(组委会将与比赛作品获奖者另行签订相关出版合同)。
有关声明
1. 比赛办公室收到的所有参赛作品(音响资料和书面材料)均不予退还。
2. 作品因为邮寄延误、丢失、损坏、误寄、失窃或其他非组委会原因造成的损失,组委会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此次活动中,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权。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比赛活动,即表示同意组委会对报送的作品(包括音响)在与比赛相关的宣传、推广、演出、出版等方面的使用权利,但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如组委会对此次评选中的获奖作品进行单纯性的商业使用时,须与作者另行洽商)。
组委会对本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2010年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
大提琴原创作品比赛组委会
报名表下载与比赛章程请关注网站:http://www.caomincello.com/activit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