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9川音杯大学生小型器乐作品作曲比赛章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3/27 15:09:00
主办:四川音乐学院
承办:四川音乐学院作曲系
四川音乐学院教务处
比赛宗旨:
秉承传统 推陈出新。
参赛资格:
四川音乐学院在读学生。
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止。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为1-5件乐器任意组合的室内乐作品(声乐与乐器组合形式、含有电子(声)作品除外)。
2.参赛作品长度不低于5分钟。
3.任何委约创作作品,公开出版作品以及在其他比赛中的获奖作品,均不得参赛。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每位参赛者以一件作品为限。
评选程序:
初赛、复赛、决赛(暨颁奖音乐会)。决赛(暨颁奖音乐会)定于2019年6月4日19:30在聂耳音乐厅举行。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对获奖作品的优秀指导教师颁发川音杯学生竞赛园丁奖。
报名方式:
参赛者须在截止时间内到作曲系办公室报名(到系办填写四川音乐学院2019川音杯大学生小型器乐作品作曲比赛报名表),并提交作品(五)份。
版权归属:
赛事评选中,获得奖项的参赛作品,主办方拥有出版权和永久演奏(演唱)免费使用的权利。
附加说明:
在提交的参赛作品及复印件上,除作品标题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外,请勿书写参赛者姓名和其他非音乐符号。违者,不得进入评选程序。
参赛作品如发生任何法律纠纷,一律由参赛者自己负责。
比赛组织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