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度工作部署,促进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引导“互联网+艺术”跨界融合的研究方向,实验室决定开展“2023年度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课题”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课题立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相关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事,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科学、艺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本课题聚焦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互联网科技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的应用;推动智能技术在非遗抢救、保护和传播方面的应用,使非遗成果更好地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推动科学与艺术结合项目的研究;资助有关乡村振兴项目的研究,实验室本年度课题资助方向清晰并有一定科研基础的研究课题,以利于形成具有引领作用的科研成果。
申报的课题需符合以下四个研究方向,申报者可依据研究方向自拟题目。
1.数字音乐与数字影像
2.数字绘画与设计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抢救与保护
4.元宇宙、人工智能艺术及跨学科研究
课题立项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同时鼓励各类自筹资金项目。
1.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3万元。
2.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
3. 自筹资金项目:申请者自筹经费。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条件,有专门的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鼓励产学研用人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及自筹负责人无职称要求;所有项目均不设年龄限制。
3.申报项目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具有明显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1.申报者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课题申报书》(见附件一)。
2.申报者需在11月20日之前,将《2023年度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课题申报书》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装订5份(原件2份,复印件3份),报送或邮递至实验室,同时发送PDF电子版至邮箱(地址与邮箱见下)。逾期不予受理。
截止于2023年11月20日。
1.重点项目结题要求:须在两年内完成,需在SCI三区以上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一般项目结题要求:须在一年内完成,需在SCI四区以上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自筹资金项目结题要求:同一般项目。
4.用实验室基金资助课题的成果,由实验室组织评审,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有,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本实验室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另行协商。申请专利时,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5.由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所产生的专利,其专利权归申请人原单位所有,但申请人有义务及时向本实验室报告申请的专利,并作为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成果。
6.研究成果发表需注明“四川音乐学院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项目编号XXX。实验室英文标注名称为“Digital Media Art,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Province, Sichu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Chengdu,China,610021”。
7.如不能按时完成项目,须向本实验室递交书面延期申请,重点项目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年,申请延期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一般项目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申请延期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8.申请人未按要求如期结题,实验室将终止其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追回资助经费,且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报实验室课题,同时上报四川省科技厅备案。
9.项目结题提交材料:填写项目结题申请书和验收表;成果复印件5份;若研究成果为视频资料,需通过由实验室组织的专家鉴定。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锦江校区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邮编:610021
联系电话:028-85367156
联系人:秦老师、董老师
邮箱:876234186@qq.com(申报材料报送)2125239498@qq.com(咨询)
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2023年10月27日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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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8-854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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