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治疗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学生守则
本守则旨在规范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治疗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生的行为,确保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提升。通过规范化管理,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的音乐治疗专业人才。 本守则适用于在中心参加教学、实习和科研活动的所有学生。所有学生均需严格遵守,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守则旨在为学生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和指导,确保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治疗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希望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本守则,积极投入到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为音乐治疗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一、学术规范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如发现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学生应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以诚信为本,实事求是。
2、 学生在进行音乐治疗相关研究时,应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保护寻求专业服务者的隐私和权益。所有治疗活动需提前向中心提交治疗计划,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3、 研究信息或资料应规范记录和保存,不得篡改、伪造数据。治疗结束后,信息或资料应按照要求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信息或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未经授权,学生不得擅自使用或公开研究信息或资料。信息或资料应按照要求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信息或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所有研究信息或资料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存储设备上,并定期备份。
4、学生在撰写论文时应遵循学术写作规范,引用文献时应注明出处,避免抄袭和剽窃。论文提交前需经过导师审核,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道德与责任
1、学生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遵守职业规范,尊重治疗对象,保守寻求专业服务者隐私,严禁泄露其信息。学生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投入到音乐治疗工作中。
2、学生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服务社会,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学生应关注社会问题,努力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3、学生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关注学科前沿动态,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展专业知识和技能。学生应勇于创新,探索新的音乐治疗方法和技术,提高治疗效果。
三、日常管理
1、学生应严格遵守课程和实习安排,按时上课和实习。缺勤需提前请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的,将按旷课处理。
2、进入音乐治疗活动室应遵守中心管理规定,保持活动室的整洁和安静,不得擅自挪用仪器、乐器设备等。学生应提前了解活动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治疗活动。
3、 仪器、乐器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登记。如发现设备故障、乐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切勿擅自处理。学生在使用仪器、乐器设备过程中应自觉爱护,避免损坏。
4、 在治疗活动中,学生应穿着整洁,保持专业形象。治疗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治疗记录,并向指导老师汇报治疗情况。
四、安全与健康
1、学生在进行音乐治疗活动前,应参加中心安全培训,了解治疗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安全培训内容包括音乐治疗过程安全、乐器使用得当、电器设备使用安全等。
2、学生应严格遵守治疗安全规定,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避免发生意外伤害。所有治疗操作必须在导师或资深治疗师的指导下进行。
3、音乐治疗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学生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中心管理人员报告。治疗室应备有急救箱和必要的应急设备,学生应熟悉其位置和使用方法。中心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应急处置能力。
4、学生应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及时调整学习和工作压力。如遇心理困扰,应积极寻求帮助和支持。学校提供的心理辅导资源应充分利用,以维护良好的心理状态。
5、学生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治疗和实习要求。如有特殊健康问题,应及时向导师和管理人员报告。
五、实习与社会实践
1、 实习期间,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实习任务。任何违纪行为将导致实习成绩的评定受到影响。
2、 学生应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音乐治疗专业优势,为社会服务。在社会实践中,学生应注意形象和行为,展现四川音乐学院学生的良好风貌。
3、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时提交实习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全面地反映实习过程和成果。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任务、工作内容、收获和反思,并附有实习单位的评语和盖章。
4、实习和社会实践结束后,中心将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出勤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报告质量以及实习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将作为学生成绩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学生评价
1、中心将定期对学生的学习、实习和科研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学习、治疗操作、实习表现和科研成果。
2、对表现优秀的学生,中心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学金等。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
3、学生的综合测评将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实习表现、社会活动参与度和个人品德。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评选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以及毕业评定的重要依据。
七、学生权益保障
1、中心应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包括图书馆资源、在线学习平台、专业数据库等。学生可根据需要自由使用这些资源,以支持其学习和研究工作。
2、学生在学习和实习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问题,可随时向导师或中心管理人员寻求帮助。中心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习和实习任务。
3、学生在学习、实习或社会实践过程中,如遇到不公正待遇或有任何异议,可通过中心设立的申诉渠道提出申诉。中心将认真调查并妥善处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中心将定期组织职业发展讲座、招聘会和校友交流活动,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动态、拓展职业视野,增强就业竞争力。中心还将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咨询服务,指导其合理规划职业发展路径。
附则
1、本守则的解释权归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治疗实验教学中心所有。如有未尽事宜,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2、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于新入学的学生,将在入学教育中进行详细讲解,确保每位学生知晓并理解本守则的内容。
3、 本守则将根据音乐治疗领域的发展和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修订意见可由学生、导师或管理人员提出,经过中心讨论和审批后实施。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02
传真:028-85430722
地址:3522集团的新网站
邮编:610500
电话:028-8939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