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法纪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学校召开招生考试工作培训,组织全体参与招生工作的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构成考试犯罪的行为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考试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针对不参加培训的教师,将取消主考资格。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纪律》,要求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学校制定的保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试期间严肃考场纪律,评分、评卷期间坚守职责,不透露评卷情况。学校要求所有主考教师和考务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适应研招考试新常态,增强法纪观念,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
二、加强考试过程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学校研究制定了《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评分(评卷)人员条件》、《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评分(评卷)工作办法》,调整评分(评卷)组人员构成,遵循招生简章中考试内容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评分等级,提高主考教师的法纪观念和业务能力。学校组建了考务组、宣传及网络舆情监控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巡视信访接待组、政策咨询组,各个部门通力配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考试过程规范有序,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正肃考风考纪。学校组建考场监督巡视组,学校领导带头深入考场,纪检监察部门、纪委抽派的纪委委员交替检查考场,对各考场的考风考纪进行认真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设立接受监督举报的电话、电子邮箱、信箱,对违规、违纪、舞弊行为,按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按照学校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联络员,确保突发考风考纪问题时能够沟通顺畅、快速联动、有效处置。对群众反映和上级交办的考风考纪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遏制考试舞弊问题蔓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维护我校招生考试工作的良好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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