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按照教育部200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不低于教育部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前提下,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报考我院的考生情况和专业培养要求,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凡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进入复试:
(1)单科成绩和总分成绩达到教育部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单科43分,总分320分);音乐学各专业方向业务课二(主科)初试成绩须达118分(含118分)以上;美术学各专业方向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两科初试成绩平均分须达118分(含118分)以上。
(2)总分或单科成绩与教育部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差5分之内,音乐学各专业方向业务课二(主科)初试成绩须达128分(含128分)以上;美术学各专业方向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两科初试成绩平均分须达128分(含128分)以上。
(3)总分或单科成绩与教育部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差10分之内,音乐学各专业方向业务课二(主科)初试成绩须达130分(含130分)以上;美术学各专业方向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两科初试成绩平均分须达130分(含130分)以上。
注:音乐学、美术学业务课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50分。
进入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1、音乐学、美术学各专业方向专业复试时间为4月21日,复试科目详见我院200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4月20日在琴房大楼旁公布各专业方向复试时间、顺序和地点的安排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笔试和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方向复试考生须交论文。
2、音乐学、美术学各专业方向复试考生4月20日上午8:00到川音招办领取体检表,自行前往第七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要求:不能吃早饭,要抽饿血做肝功能检查。
3、体检后,到川音招办办理复试准考证及手续(准备二张一寸的同底照片)。
4、进入复试的考生在专业复试时须持专业复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5、为准确核对考生信息,进入复试的往届生必须带上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必须带上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6、音乐学各专业方向业务课二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按50%的权重相加得出专业总成绩;美术学各专业方向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两科初试平均成绩与复试成绩各按50%的权重相加得出专业总成绩。然后按录取原则,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名单。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