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135号)已下发。请各部门通知所属技术工人,按下列要求,即刻到学院人事处办理考试报名事宜:
一、报考条件
(一)技师报考条件
1、需具有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且工龄满25年,在高级工岗位任职满5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川人办发〔2003〕160号文规定的工种范围内的;
2、需具有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且工龄满30年,在高级工岗位任职满5年,其文化程度可掌握在初中毕业及以上,在川人办发〔2003〕160号文规定的工种范围内的;
3、需具有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且工龄满25年,在高级工岗位任职满8年,其文化程度可掌握在初中毕业及以上,在川人办发〔2003〕160号文规定的工种范围内的;
(二)高级工报考条件
需具有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工证书,且工龄满20年,在中级工岗位任职满5年的。
(三)中级工报考条件
需具有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工证书,且工龄满10年,在初级工岗位任职满5年的。
(四)初级工报考条件
普工及未定级人员参加初级工的考试。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业道德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报名表》一份(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下载并打印);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