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红五月”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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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4/9 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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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四川音乐学院“红五月”校园文化艺术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展现川音师生“尚美创新”的精神风貌;立足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点。
二、活动主题与内容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以“爱我祖国、爱我川音”为主题。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川音办学发展近70年的光辉历程,充分反映川音学子爱国爱校、乐观积极的精神风貌,展示川音学子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校园文化艺术节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精神,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项目有:“魅力川音”摄影大赛、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我爱我家”寝室文化艺术节、“音超”篮球联赛、“音超”足球联赛、校园“DJ”大赛、系(院)主题学生活动展示。
“魅力川音”摄影大赛由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摄影协会共同主办。作品内容反映学院校容校貌的变迁,校园人物、花卉特写,校园重大历史事件等题材的图片均可参赛,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张作品也可以是组图(组图图片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胶片机和数码相机拍摄作品均可参赛。数码图片可做适当调整(大小、色彩、创意等)。
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包括社团宣传、社团主题活动展示等,各社团活动均在院学生会社团部的组织下开展。
“我爱我家”寝室文化艺术节包括“寝室美化”大赛、“星级寝室”评比、优秀室长评选等,活动在学生处宿管科的组织下开展,要求各系(院)领导、辅导员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院党委组织部、团委将把“党员示范寝室”、“学生干部示范寝室”的学生表现情况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党内评优和学生干部考核、评比。
“音超”篮球联赛,以系(院)为单位组队(男子组和女子组), 主要集中在新都校区比赛;实行单循环淘汰赛,由学工部、团委、基础部体育教研室共同组织。
“音超”足球联赛,以系(院)为单位组队(男子),在校本部集中比赛,由学工部、团委、基础部体育教研室共同组织。
校园“DJ”大赛包括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展示、主持人才艺展示、知识问答等;比赛由学院学生会广播站具体负责组织,各系(院)要加强宣传,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系(院)主题学生活动展示由各系(院)自行策划、结合本专业特点,组织学生开展主题活动,学院根据各系(院)情况挑选精品活动集中展示;请各系(院)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充分展示本单位学生活动的亮点。
四、参加对象
(一)“魅力川音”摄影类参加对象为全院师生;
(二)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参加对象为各学生社团成员;
(三)寝室文化艺术节参加对象为全体住校学生;
(四)“音超”篮球联赛参加对象为全院在校学生;
(五)“音超”足球联赛参加对象为全院在校学生
(六)校园“DJ”大赛参加对象为全院在校学生;
(七)系(院)学生主题活动展示参加对象为相关系(院)学生。
五、时间安排
3月下旬-4月上旬为活动宣传阶段;
4月中旬-4月下旬为活动开展阶段;
5月上旬-5月下旬为活动总结和集中展示阶段。
六、奖项设置
(一)摄影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二)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设“明星社团”奖若干;
(三)寝室文化艺术节设优秀室长若干,“寝室美化”大赛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四)“音超”篮球联赛(男子组和女子组)冠、亚、季军各一名;
(五)“音超”足球联赛设冠、亚、季军各一名;
(六)校园“DJ”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七)系(院)主题学生活动展示,设组织奖若干。
八、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校园文化艺术节领导小组,设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九、经费
以上活动,由学院按项目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