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及相关部门:
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近日发布的信息公告,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且应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青年项目申报者的年龄不得超过39岁(含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需2位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凡承担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课题,但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已完成者,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附于《评审书》中。
二、 论证活页的字数不得超过四千字,(A4纸不得超过4页,一律以宋体4号字打印,行间距固定值为20磅),其中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但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填写前请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
三、由于国家级项目申报填写要求严格,请各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各项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课题论证活页)等。
四、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2月2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有意申报者请抓紧时间,积极准备。
申请人须将填写好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用计算机填写),论证活页一式5份及配套的《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院科研处。
注:请下载附件查阅相关资料
联系人: 李娜 联系电话:85430294
科研处
2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