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41号)的精神,2009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10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10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4、上述材料均报送到科研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85430294
附件:1、《申报评审表》 2、教社科司函【2009】41号
科研处 20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