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四川音乐学院因教学工作需要,现向符合各条件的公司公开招标计算机主机维修升级服务。
一、 招标项目:
新校区52台计算机主机维修升级(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
各公司必须参考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维修、升级方案,并对应具体要求的条款作出是否响应。在此基础上,核算材料和人力成本,制定最终报价的商务文件。各公司应考察我院新校区此批计算机主机具体情况,并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维修升级方案。
三、投标文件组成: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相关的企业资质证明;
5、 近三年来与其他高校签订的计算机相关系统维护合同;
6、 投标商应分别制作技术文件(维修升级方案)和商务文件(报价及构成)。
四、无效的投标
1、 超时送达;
2、 投标文件未密封;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投标文件不全,对应响应不明;
5、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0月21日16:00。
六、标书接收部门:四川音乐学院国资设备处统计科。第二办公区(211室)电话:028-85490032
各投标商请于规定投标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要求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用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上写明投标项目、联系电话、联系人)封口,并在封口处盖上单位公章后送达指定地点。
七、评判原则:
我院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方案、服务质量、资质、信誉、报价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
1、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能够提供最佳服务,保证维修升级质量和高效;
3、 投标商具有履约能力;
八、说明:
1、 投标商一旦来我院投标即表示投标商完全同意并理解本公告内容,且本院有权根据各公司的报价情况对招标项目进行分割、数量增减;
2、 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商自留底稿;
3、 经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后,对其它未中标单位将不予通知(可以来电咨询);
附件:四川音乐学院新校区计算机主机维修升级招标方案
维护工作范畴及服务要求
1、维修升级数量:新校区52台计算机主机。
2、维修升级标准
(1) 磬正主板:N68SMX Q3;
(2) CPU:AMD X2 250原装;
(3) 内存:威刚 2G DDR3
3、服务要求
(1) 货送新校区。
(2) 安装调试到位,保障52台计算机能正常使用。
⑶ 配30个UBS接口普通键盘 。
备:现场设备考察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648052336.
国资设备处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