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四川音乐学院为保障新校区教学使用和教学安全,向符合各条件的公司公开招标进行场地及设施的维护和添置部分新设施。
二、招标内容:四川音乐学院新校区场地划线,刷漆加固健身器材和添置部分新设施。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须知:
各公司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装和维护方案,并对应具体要求的条款作出是否响应。在此基础上,核算材料和人力成本,制定最终报价的商务文件。并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维护、维修方案。
五、投标文件组成:
1、证件齐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商应制作维护方案、报价及构成。
六、无效的投标
1、 超时送达;
2、 投标文件未密封;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4、 投标文件不全,对应响应不明;
5、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2日11:30
八、标书接收部门:四川音乐学院国资设备处。第三办公区(211室陈老师)电话:028-85490032
各投标商请于规定投标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用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上写明投标项目、联系电话、联系人)封口,并在封口处盖上单位公章后送达指定地点。
九、评判原则:
我院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售后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
1、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能够提供最佳服务,保证维护质量和高效;免费维修期一年及以上,易耗品除外。
3、 投标商具有对应的履约能力;
十、说明:
1、 投标商一旦来我院投标即表示投标商完全同意并理解本公告内容,且本院有权根据各公司的报价情况对招标项目进行分割、数量增减;
2、 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请投标商自留底稿;
3、 经本院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后,对其它未中标单位将不予通知(可以来电咨询);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田径场划线 1块 网球场网架 1副
羽毛球场划线 3块 健身路径刷漆及加固 1批
网球场划线 1块 乒乓球台 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