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新校区规范校园交通 创建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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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12/15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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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校区经过几年的建设与发展,教学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因新都校区距离校本部较远,绝大多数教职员工都是开车上下班。由于个别教职员工交通意识淡薄,于是在校园内经常出现超速、鸣笛,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在指定点停放等违章情况。这严重影响了校园内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也破坏了学院的整体形象。
2006年10月,彭副书记、张勇副院长在管委会工作会议上就完善校园内的交通工程,整治校园交通提出了工作要求。保卫办公室根据新都校区的实际情况,拟定了《新都校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管委会以此下发文件要求各院系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此规定,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2006年11月,管委会和保卫办公室按程序完善了校园内的交通工程和交通标识,在禁停区和重要路段设置了提示语,校园内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变。保卫办公室依据《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开展了校区交通管理的集中整治,重点对校园内超速、鸣笛,主干道、一、二、三、四教学楼广场,办公楼广场的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整治。彭副书记、张副院长十分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多次到现场检查监督指导保卫办公室开展工作。为保证此次整治工作的时效性,保卫办公室除了加强宣传教育外,重点采取了三点措施进行整治管理:一、在门上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劝告,要求在校园内遵守学院的交通管理;二、加强指挥、巡逻、监督。在指定停车点,有人指挥,保证停放有序,主干道有人巡逻,对超速、鸣笛的现象及时进行劝阻,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及时进行清理;在广场有人监督,禁止车辆乱停放;三、加强对在校内违章的车辆的处罚。轻者教育,重者收缴车辆出入证,禁入校园。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校园内基本上没有超速、鸣笛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主干道、一、二、三、四教学楼广场没有乱停乱放的车辆,整个校园交通面貌秩序井然。
11月底,张副院长听取了保卫办公室的整治工作后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保卫办公室在巩固现有的基础上,必须抓好门上的交通管理,协同各院系、学生处做好师生的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发动师生共同参与校园的交通管理,共同创建和谐美丽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