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饮食服务中心拟对新都校区学生食堂厨房设备进行比选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招标要求的供货商家参加投标比选。
一、比选项目: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学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二、比选内容:炊用燃气节能双眼小炒灶4台,按综合评标法设置一名中标商家。
三、比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营业执照)。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附件2提供投标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附件2提供投标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附件2提供投标承诺函)。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附件2提供投标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附件2提供投标承诺函)。
四、定标原则:
1、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综合得分最高为成交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优劣顺序排列。
2、成交人出现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成交的,比选人可以按顺序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人(按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签订厨房设备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招标人亦可重新招标。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违反合同条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顺序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招标人亦可重新招标。
五、比选文件组成及格式:
1、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 附件1
2、投标承诺函(加盖公章) 附件2
3、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注:法人本人投标则只需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在有效期内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实施方案:企业管理制度、业绩情况、服务方案、安全预案及综合实力等
六、比选文件的印制、签署、标注、密封(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应准备比选文件壹份。
2 、比选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 、比选文件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5 、比选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 、比选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要有目录、逐页编码。
7、投标文件编制混乱,投标商将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8、比选文件应当密封,比选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日期并签章。
七、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1日工作日每天9:00- 17:00时在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新都区属龙大道中段620号)学生食堂3楼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人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鲜章。(由于新冠疫情防控,请提前报备进校的人员及车辆信息)
八、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10:00,比选文件递交地址: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学生食堂3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赵老师:028-89390305 13668171986
李老师:028-89390305 13980541885
九、本次比选邀请及中标公告均将在四川音乐学院官网(www.scc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川音乐学院总务处饮食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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