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3-2014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四川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照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四川音乐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数据统计的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加强民主管理,坚持推进信息公开促进依法治校,2013-2014学年,在学校党委、行政正确领导下,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四川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我校继续健全学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的同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使学校信息更好地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要求,总结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如下:
2013-2014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近百条。
2.通过学院OA办公系统、QQ群等方式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开各类信息900余条。
3.通过学院主页,包括各部门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千余条。
4.通过教代会、不定期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全校干部大会、全校教职工大会、民主党派和侨联负责人会议、离退休人员会议、每周学生处组织的学生干部例会以及各院系组织的学生会议等会议形式公开有关信息。
5.校领导日常工作中,主动听取教工、学生意见、建议,并通报学校发展建设情况。
6.通过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等,主动公开招生、就业等特定主题的信息。
7.通过年鉴、统计报表、学生手册、招生简章、人事工作须知等纸质资料公开有关信息。2013-2014学年,发放学生手册约3500本、招生简章8000余本、人事工作须知百余本。
8.通过校报、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内广播等形式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概况、发展规划、工作新闻、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学校基本情况信息。
2.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等;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奖励制度等信息;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财务规章制度、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费预决算等财务信息。
3、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精神,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清单》所列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和《四川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依申请公开程序来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学校办公室在2013-2014学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
2013-2014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四、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学院领导、各科室积极行动、协调配合,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及时收集整理并按时发布公开。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增强学院师生员工的凝聚力,有利于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有利于推进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需进一步畅通和丰富。在信息更新方面不够积极主动、不能及时更新有效信息,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四川音乐学院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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