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省教育厅:
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 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创新管理理念与管理方法、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高度重视,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站位,践行信息公开宗旨
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关于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相关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作用和工作宗旨。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优化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方式和渠道,提高信息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信息工作服务学校决策和发展的水平。
(二)拓展渠道,增强信息公开时效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学校官网主页、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渠道和载体。在官网主页界面增设“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增强信息查询的便捷度。坚持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和发布工作流程,为学校依托信息渠道、提高工作质效奠定基础。
(三)增强责任,落实信息公开举措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严格对照信息公开清单目录,通过以下各种渠道方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1.互联网:将学校官网主页、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今日校园(OA办公系统)、信息员群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及时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学校动态信息。
2.通过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文件、编撰年鉴等纸质资料形式发布信息。
3.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发布信息。
4.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专项工作会、教学例会、学工例会、学科科研例会等各类会议和简报形式发布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基本概况。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新闻、学术动态、学校荣誉、重大展演、统计数据、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运行等基本信息。
(二)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层次和类型的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等,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信息。
(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主要包括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聘、职称评审、师资队伍建设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奖励制度等信息。
(四)学校其他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财务规章制度、收支状况和经费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其他临时性重大工作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和《四川音乐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工作。本年度主要受理了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招生考试信息、学费收费标准、学校财务预算决算、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对外合作信息等内容;同时,各部门、系(院)按规定程序对日常重大工作事项相关信息在相应栏目进行公示。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疫情防控不予公开的政策文件等。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增强工作时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意见。目前,师生认为学校对重大信息公布及时、准确,能及时获取所需的相关信息,无异议。
五、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21至2022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不良反映,也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未能与智慧校园平台系统有机结合。二是信息材料质量有待提高,对关键性内容提炼不够。
下一步,我校将从以下方面着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将信息公开嵌入智慧校园平台系统,提升信息公开时效,助推智慧校园建设。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无纸化。三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信息联络员专题培训,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做好信息公开保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四川音乐学院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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