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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

发布日期:2015/5/14 16:47: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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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关于转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29号)转发你们,并就我校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申报对象。我校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且2015年6月15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技术工人,且符合川人社办发〔2015〕29号文件里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二、时间安排。2015年5月18日至22日收取申报材料;2015年5月25日至27日单位进行初审且网上报名;2015年7月15日至9月 31 日由省上组织技术等级理论、实操,技师职务理论考试,2015年12月底前由省上公布技术等级理论、实操,技师职务理论考试成绩;2016年3月由省上启动技师实操考试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三、申报程序。凡自愿报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的人员,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附件4),并提交相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破格人员应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等材料。

三、其他要求事项详见川人社办发〔2015〕29号文件。

人事处

2015年5月14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5〕2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含中央驻川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且2015年6月15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技术工人。

(二)报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严格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和《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师职务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考评工种

技术等级考核工种涉及24个行业521个工种(附件2),其中:大工种16个,包括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公路养护工、农艺工、蚕桑工、林木种苗工、绿化工、电工、渠道维护工、中式烹调师、客房服务员、打字复印工、护理员、仓库保管工、经济服务岗位工、公共服务岗位工。技师职务考评工种涉及20个行业73个工种(附件3)。

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必须严格按照已列入考试范围的工种进行对岗报考。各地、各部门不得强行合并工种、擅自将未开考工种或未设置较高岗位等级工种,纳入考核或考评范围。

三、时间安排

2015年3月部署工作;2015年4月 20日至6月15日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2015年7月15日至9月 31 日组织技术等级理论、实操,技师职务理论考试,2015年12月底前公布技术等级理论、实操,技师职务理论考试成绩;2016年3月启动技师实操考试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四、报名办法、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组织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缴费等方式进行。

(二)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凡自愿报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的人员,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附件4),并提交相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破格人员应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等材料。

2.单位初审。报考者所在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和工勤技能岗位空缺等情况,对报考者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单位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

3.网上报名。初审合格后,由报考者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网络提示提交每个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上传考生照片,打印《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审查人和单位负责人在《报名表》规定的位置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4.资格复审。经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单位指定专人持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相关证明资料,到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报名手续,建立个人考核考评档案。

各市(州)行政区域内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和省直在蓉外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复审。中央和省直在蓉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到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5.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执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财综〔2013〕65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和技师职务考评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0〕1230号)规定执行。

办理报名手续时缴纳职业技能鉴定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已并入职业技能鉴定费中)。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报名手续后,通过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对缴费情况进行网络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

统一笔试科目的准考证由各单位于考前15个工作日内,凭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统一打印。

实际操作和16个大工种外的业务理论考试准考证,由各考点在报名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提取考生报名信息,统一组织编排、打印,并发放给考生本人。

各报考人员应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五、考评工作组织实施

201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一)各市(州)行政区域内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和省直在蓉外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初级(技术五级)、中级(技术四级)、高级(技术三级)的资格复审、考试考务,认定审批,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中央和省直在蓉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初级(技术五级)、中级(技术四级)、高级(技术三级)的资格复审、考试考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认定审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各市(州)行政区域内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和省直在蓉外单位技师职务(技术二级)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查,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央和省直在蓉单位技师职务(技术二级)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查,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务(技术二级)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的考试考务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综合评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的命题制卷,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

六、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直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各市(州)及以下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在确认考试资格后,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自行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点联系培训事宜。组织实施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核科目

从本年度起,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内容合并为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个科目。职业道德考试并入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占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总分值的10%。2013年度职业道德考试成绩没有合格,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本人近5年来工作表现给出职业道德合格或不合格评价,合格者可2015年度统一办理相应等级证书。

八、证书管理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各市(州)所需证书,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领,并及时发放给考评合格人员;中央和省直单位考评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其主管部门统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并附考核合格人员名册,领取后及时发放给考评合格人员。

九、待遇享受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已于

2012年1月1日起,实行考(评)聘分开。参加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考评合格(不含相应技术等级或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结束前已经退休人员),并按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实施聘任(用)的人员,从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备案)后的次月起,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理顺职能,统筹协调,确保考核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工作程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并依据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组织好考试考核工作,做到时间、标准、程序“三统一”。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导。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督促检查,深入有关单位听取汇报、现场指导,在组织实施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相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规范实施,对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同时,做好相关工人的思想工作,大力宣传解释政策规定,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应考人员,切实维护好工人的切身权益,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考条件

2.技术等级工种名称、代码及设定岗位等级

3.技师工种名称及代码

4.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

5.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

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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