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计财处内部控制制度
发布日期:2013/11/9 10:17:2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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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健全内部监督制度,确保会计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有效地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特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会计内部牵制是指在办理会计事务中有关各方应相互制约、相互稽核、相互验证。
第二条 学校会计内部牵制的原则是约束内部涉及会汁岗位工作的所有人员,使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第三条 会计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每项业务必须经两人以上办理,坚持审批与经办分开,会计与出纳分管,钱与物分管。
会计内部牵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一切现金、财物的出入、会计事项的处理,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
(二)办理每一笔会计事务,要经过经办人、验收人、负责人等上下级有关人员审验签字,使下级受到上级的监督,上级受到下级的牵制。
第五条 会计内部牵制的具体规定
(一)专人担任出纳员,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支出、往来款等总账及明细账簿的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严格实行钱账分管。
(二)出纳员据以办理支付业务的原始原始凭证,必须经会计审核签章。出纳员不得办理填制记账凭证业务。
(三)出纳员临时离开岗位,不得随意将保险柜钥匙或者空白支票交给他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人员代管。
(四)印鉴和支票要分开存放。出纳员只保管两枚印鉴中的一枚,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掌管。各人所管印鉴不得乱放或交由他人代管,如出现问题,掌管印鉴者共同负责。
(五)出纳员必须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并按规定签发支票,支票填写好后,由支票复核人员复核并加盖印鉴章。
(六)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规定,每天下班前必须把超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严禁以白条充抵库存。
(七)每个电脑操作人员只能在给定的权限下进行工作,并设置好自己的密码。
(八)专人管理票据,票据管理者具体负责票据的购买,保管,缴验、核销工作,监督各单位按规定使用票据。
(九)各岗位经手的会计信息资料和会计档案不得丢失,不得涂改、伪造、自行销毁等。
(十)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十一)会计人员调动、岗位调整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四川音乐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