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中共四川音乐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院党【2014】52号)文件规定,2017年3月,我院积极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此次签订工作中,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积极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工作双促进。党政领导与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院领导与所管辖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明确了廉政工作的责任与分工,进一步的贯彻好落实好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此次全院共签订责任书134份。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明确了目标任务,增强了廉洁意识,从源头上牢筑了反腐倡廉思想防线,规范了党员干部自身廉洁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清廉氛围。
中共四川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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